第1节计划宗旨
“癌症/重疾保障无忧”互助计划在自愿加入的前提下,本着“人人为我,我为人人”的宗旨,在会员不幸罹患本计划约定的疾病时,其他会员为其进行互助。
第2节加入与退出
会员可自愿加入、自愿退出本计划。
2.1加入条件
(1)会员自加入共济会之日起,自动加入本计划。
(2)本计划接受的加入时年龄范围为18周岁(含)至60周岁(含)。
(3)加入本计划之时身体健康,一年内无重大疾病及相关症状就诊或治疗史。
(4)认同并承诺遵守《共济会(筹)章程》以及本章程的规定。
2.2退出机制
(1)互助会员身故、已给付癌症/重疾互助金或年满81周岁,自动退出。
(2)个人账户余额低于¥3元,且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,自动退出。
(3)有一次未能履行互助义务,自动退出。
(4)《共济会(筹)章程》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况。
第3节计划内容
3.1观察期
会员加入本计划获得互助会员资格之日起日内为观察期,该期间不予互助。
3.2互助范围和标准
(1)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章程约定的重大疾病(65种),本计划项下的其他互助会员会为其发起互助;
(2)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章程约定的特定疾病(16种),本计划项下的其他互助会员会为其发起互助;
最高互助金额如下表:
周岁(含)
重大疾病
特定疾病
18-60周岁
60万元
10万元
61-80周岁
自会员加入本计划之日起至确诊罹患本计划约定的疾病之日期间,均摊的互助金总额的3倍
3.3均摊标准
会员资格存续期间,若不幸罹患本计划约定的重大疾病和特定疾病,计划的其他会员有义务进行均摊式互助。每人单次均摊基准上限为3元。
3.4下列情形不予互助
(1)故意自伤、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;
(2)会员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;
(3)战争、军事行动、暴乱或武装叛乱;
(4)核爆炸、核辐射或核污染;
(5)会员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因疾病导致的;
(6)遗传性疾病,先天性畸形、变形或染色体异常。
第4节互助金申请与支付流程
4.1互助金申请
(1)互助金申请人(会员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,下同)知道互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共济会。
(2)申请人可通过白癜风可以治吗福州治疗白癜风的医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