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核病,是一种传染性疾病,在我国,大概四个人里面就会有一个携带结核杆菌。当然,感染结核杆菌后,可能不出现病情症状,也就是说结核杆菌可以在体内长期存活而不使人发病。
但是如果某一阶段人的免疫力出现了问题,体内的结核杆菌可能会大量繁殖,引起结核病。当然,结核病是会呈现出症状的,例如咳嗽、咳痰、咯血、胸痛、低热、乏力等,这个时候就医院去治疗了,避免病情加重危及生命和传染他人。
医院里,药物治疗的主要作用在于缩短传染期、降低死亡率、感染率及患病率。对于每个具体患者,则为达到临床及生物学治愈的主要措施,合理化治疗是指对活动性结核病坚持早期、联用、适量、规律和全程使用敏感药物的原则。
结核病是一种慢性病,短时间用药后症状虽然缓解甚至消失,但病灶内的结核杆菌可能并没有被完全消灭。患者一旦擅自减药或停药,未被消灭的结核杆菌可再次大量繁殖,导致结核病复发。
肺结核的治疗必须严格按照医生的医嘱开始和终止服药疗程,医院随访,接受专科医生的治疗指导;痊愈后若出现医院检查。
治疗要遵循早期、联合、适量、规律、全程的用药原则,盲目使用某种新药、贵药,不但难达到治愈的目的,而且还极易产生耐药性。
所以说,结核病只有正规治疗才会痊愈,自愈的说法是靠不住的。
医院
医院(原结核病防治所)是我县唯一一家结核病预防、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,肺结核患者在这里检查和治疗可以充分享受国家的有关优惠政策。
一、凡咳、咳痰2周以上,痰中带血,或伴有发热、盗汗等症状的疑似结核患者可享受:
1、初次就诊,免费拍胸片一张;
2、免费查痰3个(夜间痰、清晨痰、门诊就诊时咳出的痰);
二、如果被确诊为结核患者,可享受如下免费项目:
1、确诊的肺结核患者提供免费国家统一采购的抗结核组合药物(FDC)
2、治疗过程中免费查3次(6个痰);
3、6--8个月的治疗疗程结束,免费复查胸片1张;
被确诊的结核患者,要积极配合结核病防治所医生进行正规治疗,在医护人员或经过培训的家人、志愿者等服药督导人员的面视下服药。医院的具体要求,签订相关治疗管理合同书。坚持正规服药,95%以上的患者可获得治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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